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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环评、水土保持、桥梁防洪与抗震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26 返回列表
发布时间:2020-08-26 22:20:23 来源:未知 浏览量:3196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的事项,就“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环评、水土保持、桥梁防洪与抗震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环评、水土保持、桥梁防洪与抗震
             报告编制及评审
2.项目编号:JZFCG-G201409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A包: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评审(包括报告编制、评审、技术审批、报批等全部内容直至取得省级环保部门批复文件)。
B包: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及评审(包括报告编制、评审、技术审批、报批等全部内容直至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文件)。
C包: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跨洎河大桥、跨清潩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包括报告编制、评审、技术审批、报批等全部内容直至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桥梁建设方案许可文件)。
D包: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跨双洎河大桥、跨清潩河大桥、跨长葛X003线立交、跨永兴路与G311线立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包括报告编制、评审、技术审批、报批等全部内容直至取得省级地震部门批复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能编制报告书类别范围须包含交通运输)。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完成并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核批准,至少1个交通运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评审工作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近年三年来曾在河南省境内至少完成3个交通类工程 (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顺利通过河南省水利厅批复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近三年内曾在河南省境内完成过3个交通类工程项目跨河桥梁防洪评价项目,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甲级资质证书。
3.近三年内完成过不少于3个大桥桥梁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4年9月2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至12∶00,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1室。(东城区三里桥街)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证和业绩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前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行政公章的复印件。(A4复印件2套留存)
(2)不发售电子版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23日15∶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2室(东城区三里桥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招标联系事项
1、采 购 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联系人:焦先生;电话:13849856689;地址:许昌七一路文峰路交叉口。
2、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3323993003、13193433663、0374-2365558;E-mail:xcgdzfcg@126.com;许继大道43号。
七、特别说明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凡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供应商库,并在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
件,如果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拒绝发售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负。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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